,一种老是阻扰儿子的婚姻,像我这种没有利用价值的儿子,大概是适合早婚的。
回家我赶了两段稿子,觉得自己除了工作,简直没有娱乐,普通的朋友友不好意思去麻烦,相熟的朋友又少。我的天。
这年头谁都寂寞,可不是,真的得找一个女朋友。
我拿出信纸,写了三张纸,寄给秀兰。
她不可以算是我的女朋友了,但是最低限度,她可以是一个好朋友。
露露呢?
真想不到为了小丁,我会认识那样的一个女孩子。
不知道今天她还去不去那里喝咖啡。一个人。
露露实在不像做那种事情的人。
她而且还老说我像詹。
真是见鬼,詹是什么人呢?如果是她的男朋友,一定不会怎么高明。
不过她还是很纯真的。她对我说了很多话,觉得我了不起,十八岁的人还是像十八岁的人。
但是这样的女孩子,如果说可以做好朋友,实在异想天开,我从来没那样想过。
我有种怪怪的想法,这个女孩子,要是真把她当女朋友,不晓得会有什么感觉。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该那样想。
星期日。
这种天气,最好去找小丁到郊外去,小丁很有一套,他是个会玩的人,与他住一起是不错的,但是我没有去找他,自从那次见他大叫大嚷之后,我害怕了。
我有点怕他,所以星期日我另外找了几个朋友,大家到果园去兜了一个圈子,买了些东西。
回来的时候,在市区吃了一顿饭。
我不觉得怎么开心。
与普通朋友在一起,我可以迁就,虽然不是特别谈得来,但是人与人,总有点话可以说,但是我不会太开心。
话不投机是很难说得起劲的,与小丁在一起,情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