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考虑再买新车,增加情趣。
笑与珍妮说:"再下去,可得找男朋友了,精神无处寄托。"
"如果郑旭初没有妒妻,你会不会同他走?"
我不回思索:"当然不会。"
珍妮点点头,"那倒也是。"
我问自己:真的吗?并不敢肯定。
本城能有多大,一日朋友在美国会所请我吃饭,便碰到老郑,我立刻庆幸自己打
扮得十分四正,衣服鞋袜丝毫没有失礼之处,虽然外头滂沱大雨,虽然开足一上午会,
但我还是可以一看的。
他向我颔首,眼神中的一丝盼望令我满足。
吃完甜品,还没上咖啡之间,我忍不住,过去与他打招呼。
"好吗?"我问,声音荡气回肠,如比莉荷利地的怨曲中之首句,令我自己都深
深吃惊。
"还好,你呢?"他也是充满感情。
"我?"我感喟,"老样子,今早九点正拿着伞到公司楼下的银行去取款子付税,
排了半日队,出来碰到市政事务处喷水车洗街,水花四溅,只得在人家楼梯底躲避,
雨又大,满地泥泞,肚子饿,想顺带买个三文治,快餐店伙计硬说一百块没得找……"
郑旭初笑了,我也笑。
"你们是中环流苏。"他说。
"嘎?"
"白流苏出来做事,是这个样子的了。"
"多谢恭维。只怕一做便是一辈子。"
他只是笑。
"太太好吗?"他俩到底离婚没有?
"老样子。"不愿多说。
"那改日见。"我得回到我朋友那里去。
"再见。"他并无留我。
是应该这样子,一点都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