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了。"
"真的要分手?"立炯问。
我一时间也答不上来,事情起了很微妙的变化。
"或者,你预备找一份工做?"
我打个寒颤,连忙喝酒壮胆。
"孩子可是跟你?恐怕要找个相当大的地方搬。
"搬?我可没想过要搬,不是允新搬出去吗?"我反问。
立炯摇摇头笑,"一切细节都还没有出笼,看样子你们光是谈这些已经花好些日
子,十年夫妻,千丝万缕关系,要分手谈何容易,快刀斩乱麻也不行。"
我失神。最好有一把电锯,那种在北美洲用来据数人合抱的大树的那种,不管三
七二十一,利刃推过去,杀断所有筋络脉搏。
"我有一个上了年纪的朋友,"立炯说,"他说他最怕三件事:搬家、转工、离
婚。情愿痛苦都不要开始新生活,唉,听着可笑,其实真悲。"
我不响。
他看看我碟子,"你还是喜欢吃生冷的东西。"
我问:"离婚后,照说应完全独立,不再靠前夫!"
立炯说:"各人情况不同,不能相提并论。"
我觉得他说得不够诚意,又认为短短一顿饭时间,他不可能明白我太多事,故此
不再说下去。
其实我何必间太多,一切答案已经在我心里,我不过要找一个附和我的人,以助
气焰。
我低头吃东西。
坐在我们隔壁的是一个中年妇女,保养得很好,穿件黑旗袍,梳一只横爱司头,
譬边插着密密的一排白兰花,故此连我们这一桌邻客也不住闻见幽幽的花香。
真销魂,我就从来没有这种风情风骚。
三十出头还似童子军:套装、衬衫、白手套,双手握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