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取。”
为安全计,我们护卫员送来人上车。
陆小姐笑,“都买了重保,你也太仔细。”
我喃喃说:“那对钟丑得要命。”
“喂!”陆小姐白我一眼。
“你想想,钟上面还镶钻,干么?衬四条青金石及珊瑚柱子,光是颜色就吃不消,怪胎一样,希望能够脱手。坦白说,有钱人最不会花钱。”
“他们会打算,咱们就吃西北风了。”
“那位陈太太大概也是俗人吧。”
“不。”
“有什么根据?”
“她并不俗,她只是爱一掷千金。”
我心一动,“她很年轻?”
“廿多岁。”
“雪白的皮肤?”
“你怎么知道?”
“近日来彷佛靠她一人撑著出面。”我笑。
“这句话倒是不错,股市地产皆低潮,暴发户不多见了,众富豪都致力含蓄。”
“你想她会不会买那对钟?”我问。
“毫无疑问,也许她还会叫我们找配对的茶几及大餐台子。”
真夸张。
“真的,我们今年的花红就靠她了。”
“陈太太”真的买下了座钟。
有人以高价买下了她,她又出高价买下许多东西,故此社会繁荣起来。
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她是否漂亮?”
“见人见智,很难说。”
“怎么会?”
“在那么多排场派头掩映下,谁敢说她没有婆色。”
“你忠实的意见呢?”
“我的意见不值一讪。”
他们都不肯说老实话。
“你自己去看她好了,她不是不肯见人的。”
我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