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
"我巴不得有人看见。""如此热情,对你无益。""至美,藏头躲尾,更加无益。"
我不去理她,在厨房做面包咖啡吃。张晴坐在一角大口大口的把食物塞进嘴里。
利璧迦的胃口一向差,开头是节食,成为习惯之后,吃也吃不下,老要我劝食,挟到她碗中,她还扔出来:"至美,我不爱吃肉类,我最恨人家逼我吃肉。"我记性不好,她至为烦恼。
也许应该娶张晴这样的女人,好白话,容易对付。什么都吃、不怕打鼾、不多心、不出走。
我随口问:"一个人生活,也很清苦吧。"
"这也并不表示我急不可待的要抓一个人。"她眨眨眼,"以你这般人才又例外。"
张睛捧得我不好意思叫她走。但愿利璧迦也会同我耍耍这样的花枪,也许真的谁没有谁都活下去,但我爱听这样的话,耳朵受用。
我对张晴说:"我有点事要办,你请回吧。""终于赶我走了。"她无奈的站起来,拍拍手。此刻的她有点苍白有点瘦小,与平常张牙舞爪大不一样,竟有三分风韵。
我说几句客气话,把她送出去,松一口气。
始终没有触电的感觉。可能是同事这么久,早变成兄弟姐妹。
我的确有事做,取了保险箱锁匙去银行。
我约莫知道一八七四号箱里有些什么,利璧迦颇喜首饰,这些年来,她置了点东西。给我一条锁匙,不过是表示对我尊重。
我抵达银行,签妥名字,手心不禁冒汗,如果贵重的东西还在,那么利璧迦是会回来的。
我将钢制的抽屉拉出来,一伸手进去,空空如也。我吃惊,一看,只剩下结婚时母亲给的一条金项链。
我将抽屉重新锁好,一言不发的自银行保管部走到储蓄部,查利璧迦的户口。
做账的小姐问:"是周璧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