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
蓓云讪笑,她明知周至佳轻估孕育孩子之苦,他一定以为做小云父亲同做小云母亲的辛劳差不多,他错了,他很快便会知道,他在这个孩子上出的力,不及妻子十分之一。
蓓云双手抱在胸前,“祝你幸运。”
“谢谢你。”周至佳心花怒放。
那一整夜,蓓云都站在露台上。
很琐碎很遥远的记忆渐渐钻进脑海归位,那个傻气的男生如何在寒夜站她宿舍楼下等了通宵,她没有睬他,然后在清晨上学时发觉他伏在驾驶盘上假寐,车子挡风玻璃上都结了薄冰,一碰像蜡似剥落,他抬起头来,双眼全是红筋,一定哭过了,看到意中人却强颜欢笑,“要不要搭顺风车?”
这种事在结婚生子后忘了也就忘了,今夜也不是卖弄回忆的好时光,第二个孩子快要来临,她起码要背一半重担,怎么还有心思去想当年。
但是这一刻回忆控制了巫蓓云,那时气象局尚未拥有足够科技控制天气,少年蓓云在冷空气中呵着白气,眼睛看着远处,一辆来接她的小小红色吉普车正驶过来,她要快快决定:辜负谁呢?辜负是非辜负其中一个不可了,问题是谁,这一个已经等了一宵,实在说不过去,她终于放弃了红吉普。
那个挨通宵的男孩子是年正念博士,他在论文扉页上写:献给蓓云。
小蓓云嗤一声笑出来,“你应当把它献给父母。”
一天喂七八餐那样奶大,又得到优秀遗传,轻易读到博士,居然把论文奉献给一个才认识不到一年的陌生女孩子。
后来,蓓云再也没有见过比他更英俊的男孩子,那年轻人算得漂亮,但少了一分天真及书卷气。
蓓云嘲弄揶揄地想:要是今日她被他看见,他应当庆幸当年她视他如脚底泥罢。
变了,统共都变了,变得她不认得自己。
那夜蓓云没有睡,天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