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吃力不讨好。”
这想法倒很新奇。
“可以聘请保母呀。”
“我天性多疑,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
甄文彬扬手,“过几年了,到了三十五六,你自然会天性发作。”
绮罗忽然说:“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蔷色一愣,绮罗一向乐观,这话,不像是她说的。
傍晚,她坐在书桌前核数。
“蔷色,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
“是,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外套、书包、鞋子……蔷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况且,像她那样一个孩子,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粉紫色的裙子。
跟是继母过生活,是有分别的,她怎么不知道。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李母带了伞来接她,心急,在课室门口张望,被老师发觉,轻轻掩上课室房门。
铃声一响,众学生鱼贯而出,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叫母亲以后,一生一世、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
李太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不出声,也不生气。
那是生母。
至于继母,再好,似一个朋友,你不会为小故得罪朋友,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
可是蔷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
她得到的,肯定是最好的继母。
隔数日,李洁卿向她请教功课,她轻轻说:“你不该向母亲大声吆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