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哦,他是名人。
“是,本城最好的大律师,又年轻。”他说。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说:“也不是,他今年三十八了。”
陆家明吃惊的看我一看。“你很熟他?”
“不,并没有。”我否认。
他把车子开得很慢。这种车子在香港开,简直浪费了。
我转话题:“你不大动这部车子吧?如果你真想吸引女孩子们,一部e型十二引擎已经很够了。”
“你欣赏吗?”他转头问我。
“车子?房子?不。我过了那种年龄了。人是重要的。”我说,“我看人。
“我够好吗?”他忽然问。
“很好,为什么选我?”我淡然问,“因为你与我哥哥熟?”
“不。因为你可爱。女孩子像你很难找。我看了很久了。”
“你吹一下口哨,她们一旅行车、一旅行车的跑过来呢。”
他微笑,“全凭选择,是不是?”
“你会失望,我是一个随便的女人。”我说。
“我不相信。”他说。
他把车子停了下来,在山上。看下去,灯光闪得像宝石一样,比以前更好看了。坚带过我上来。两次,第一次我们在恋爱——好吧,至少我在恋爱。第二次,我哭了,他说我们不能在一起。我十八岁,他三十五岁。我哭了。像个孩子。我没有后悔,我是一个不怕丢脸的人,失败了这么些次数,我居然还有勇气维持下去,奇迹。我不在乎。
三年了。
他现在怎么了?
现在我与另外一个男孩子在山上,灯火依然。
唉我的天呀,我的中文是有限公司,但我还是记得这一首词:“只是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共?”
我们喝的那瓶拔兰地很好,我喝得很多,渐渐有点胡涂,不过心里还是明白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