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又怕他是个穷惜大。
她走得近一点,仔细打量他的衣着,一样是白衬衫牛仔裤,却绝对看得出好歹。
还有,就是脚上的鞋子,男人的鞋子最能出卖他身分,不少人西服煌然,可是鞋子穿蚀了跟、鞋头破旧脱色,还有,踩满泥斑,不知刷干净。
更有人从来不穿皮鞋,永远穿双烂球鞋,鞋带灰黑,如咸菜。
她留意到年轻人穿格子袜及一双懒佬鞋,十分整洁,合她心意,这样的鞋子,一看就知道不是搭公路车的人。
说到公路车,她已决定永远不走回头路,她想有人接送,她不要再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趁休息时,她过去同年轻人搭讪。
他根本没有心情,只是低头不语,何况,他从来不与年龄相仿的女孩兜搭。
她会相人,他也会。
她全身上下只得一只手袋比较登样,其余都是廉价货,这倒罢了,偏偏不
学好,跑到桌球室来蹭着找伴,不思上进。
他正眼不去看她。
渐渐心情平复,开始转败为胜。
那女孩在一旁鼓掌。
她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他也没有,他预备在此消磨几个小时。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把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这真是大忌,他抬起头。
那只手属于博士所有。
年轻人好不诧异。
博士先开口:“好兴致,怎么跑到这里来。”
年轻人也说:“我怎么会在这种地方看到你。”
博士最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我来找你说话。”
“你要等一会儿。”
“没问题。”
那女孩看到那靓装少妇亲热地与年轻人说话,心中羡慕得不得了。
心中嘀咕,原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