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外宣传说,大英帝国的公务员们都是好人,只是有一两只小虾米腐烂发臭了。
但要是再继续往下挖,万一把助理处长、高级助理处长、副处长甚至处长给拖一两个下水,那性质就变成了从根子里都烂了的塌方式腐败。
要真出现这种情况,甚至会危及英国继续在香港维持统治的法理性。毕竟英国人现在一大重要借口,就是夸自己过往这些年把香港治理的很好。要是被你中国收回去了,香港五六百万市民很可能又要过苦日子了。
但如果大家突然发现,那些在香港一言九鼎的英国人其实都是一群从香港吸血的污犯,那大英帝国还怎么在香港维持自己的声誉。
所以在港英政府时期的漫漫二十三年里,icac的主要工作是拍蚊子,偶尔抓一两只白皮虾,打虎的权限是根本没有的。
反倒是香港回归之后,icac马上就开始抖起来了,不但对原先不敢动手的政务官们毫不客气,连最高长官同样在他们的射程范围之内。
但如果你对icac1997年之后的某些重要案件进行回顾,就会发现icac许多时候,好像专门是去拆政府的台,打最高长官的脸。
有人说,icac专门查别人的腐败问题,那么如果他们自己内部腐败了,又该由谁来管?答案不是政府,而是几个负责监督的外部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委员,会挑选全港各行各业的精英市民来担任。
当然,这些精英代表的挑选,也不是随便凑齐人头就行了,必须进行严格的筛选。比如末代港督彭定康的秘书,能为港督提供服务的人肯定是大好人。就算港督离开香港了,他曾经的秘书还可以继续他未竟的事业。
所以你品出味道来了吗!
香港皇家警察政治部,表面上在香港回归前好几年就提前解散了,所有档案全部销毁。
但明眼人谁不知道,解散是永远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