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她经常会面,用不着书信往来。据说,前天来的少女曾对小女佣说:也许他早已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昨天来的少女在信里写道:也许你早已把我抛诸脑后了。当小女佣传达前天来的少女的旧姓时,我还误以为是与她同姓的一个年轻的小说家呢。当女佣再说“是位妇女”时我立即想到:啊,原来是她!我对她阔别十年出其不意地来访,丝毫也不觉得奇怪。恐怕是由于这五六年来,我无时不在思念她的缘故。然而,对昨天来的少女,这九年里我早已完全忘却了。我接到她前些日子的来信,还误以为是别的女性写的呢。在十年前曾同前天来的少女一起在本乡的咖啡馆工作过很短时间的那些女招待中,有一个和发信人同名同姓的。她也在前年底突然寄来一封信。记得信上是这样写的:看在朋友份上,我有一事相求,若登门拜访不便,希望能找个地方面叙。我猜想,所谓朋友,也许是我昔日的情人。我无意中迟迟未复。她特别多疑,又来信说:像我这样的女子给您写信,给您添麻烦了吧。我大吃一惊,连忙写了一封道歉信。心想:那位女子结婚以后可能改姓了吧。把信再读下去,我想起了七年前的两个女学生,尤其是那个赤身露体的。她亭亭玉立在公共澡堂更衣处。她只不过从我眼里一掠而过,然而像她这样矫健、年轻、充满美感的肉体,我还不曾看过。因此这一瞬间的记忆至今犹新,如同带有宗教色彩的新鲜的梦境一样,仍没从我的心中消逝。然而,如今的她同这种强光般的梦境结合不起来了。人世间生活的艰辛,使七年后的这位少女的信也变得模模糊糊了。她父亲一年前得了胃癌,最近故去。她只有一个九岁的弟弟。举目无亲,又找不到职业维持今后的生计,唯一的一个朋友也于上月结了婚。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了。一天,她从杂志的卷首插图中,看见了我的照片,倍感亲切,心想:说不定可以托他给找个职业呢。于是,就给我来信。我们四五个大学生,过去常常同她们在一起游玩。由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