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前面七八千字,写了一个罪案,跟你写的一模一样,不是叙述一样,是故事的核心是一样的,对那个车间的格局描写也一模一样。你看这段,你写道:车间的后门是红的,却有一个白色的叉在中间,不知何意。她这里也有对这个后门的描写,她写的是:车间后面是一个红门,上面一个白叉,是我趁人不在,用喷漆枪喷上去的,因为我课本上都是这玩意。我没有比较你们的文学造诣,你是老江湖,此人是个生瓜蛋子,她这七八千字,一边写这个匕首案,一边写了很多闲篇,上学的事儿,好像上的厂办的技校,让人着急。但是她好像对于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理解哈。刘泳看着书稿,一动不动。饶玲玲感到这个除夕夜有了点意思,继续说,我不是说你抄袭,作为出版人,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们两个互相没有看过对方书稿。你往后看,她还提到了你。
在文章的末尾,当然不是结尾处写道:据查当时车间里有一个十六岁男孩,是唯一可能的目击证人,他却声称什么也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当然他也可能是唯一的凶手,只是匕首和门把手上都有完整的指纹,不是他的,也不是老马的,也不是能够值得比对的任何人的。于是少年自此排除了嫌疑,使此案成为货真价实的无头案。
刘泳又把文稿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放在桌子上。他说,她当时不可能在车间里。饶玲玲说,她没这么说,虽然用的是第一人称,但是看出来是想象,比如她说罪案发生前,有一只野猫走上了三楼老董办公室的前面,想要点吃的,这是一只经常在车间里徘徊的野猫,谁有吃的就给点。这是想象,只不过细节很逼真。刘泳说,这不是想象,那只猫是我养的,叫武松,那天它确实上过三楼,我看见了。
饶玲玲坐直了,看着刘泳。刘泳说,写这东西的是谁?干什么的?男的女的?多大?饶玲玲说,你冷静一下。刘泳说,我没有不冷静,这是很简单的问题,请你回答一下。饶玲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