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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侠与法(4 / 18)

在天外出事,他们这是告诉三刑宫,不要越界!”

公孙不害将声音放低,抿着嘴唇:“这个公道,我至今没有讨回来。”

吴病已的声音毫无波澜:“没有证据的事情,我不予置评。”

公孙不害咧开嘴:“景国天下驾刀,这事也不是孤例。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只有你自欺欺人!”

吴病已一动不动:“你有你的感受,但法家需要证据,不需要感受。如果有证据,我会死在天京城。如果没有证据,我们和他们没有什么不同。”

看着这样的吴病已,公孙不害心中的愤懑,忽然全部消失了。

这个人是没有感情的。

还对他有什么期待呢?

除了法家,除了“法”,什么都不必讲。

“我为孙孟之时,义不逾矩,行侠天下,每一件事情都对得起天地良心,世间公义。”

公孙不害摇了摇头:“但我发现孙孟的剑,并不能改变这个世界。公孙不害的剑,也困宥在方寸之间。”

“人间毒疮,不是一剑能剜。天下苦恶,非我赤足可量——我甚至不能让我的老师瞑目,求不得我自身的公道。”

“那么‘法’,又是什么呢?”

他提剑的手一直很坚定,就像他的眼神,从来没有动摇:“天下无法,唯有义举;世无其矩,遂侠行之!所以我成了神侠。”

侠义是道德的补充。天下无侠,他便以身行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始终在践行自己的理念,追寻自己的理想。

“所以你成了神侠——”吴病已重复着:“你认罪了。”

公孙不害起先是愤怒的,愤怒之中或许还有不被理解的委屈:“我有何罪?我以神侠之名行走人间,未有一件逾法之事!圣公、昭王各有所求,全赖我来制约,这天底下的不公与污浊,是那些食膏者的不作为!竟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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