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红血丝的眼眸,陡然射出一抹精芒。
二十多年前,彼时的赵叔,还是一位刚刚出社会的年轻人。
经兄弟介绍,他跟着一位姓王的包工头开始闯荡社会。
随着王总的事业越做越大,赵叔也跟着赚了个盆满钵满,在那个全国人民还没解决温饱的年代,赵叔买了村里第一台电视机。
赵叔记得,王总有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女儿,名叫王兰。
她长得很标致,当时想给王兰说亲的媒人,几乎要踏破王家大门。
但王兰却对一个名为谭宏的年轻人,情有独钟。
在赵叔看来,谭宏身上压根找不到一丝一毫的闪光点。
这人抽烟喝酒赌博样样都会,平常说话满嘴跑火车,除了长得帅和口才好外,谭宏不过就是个痞子罢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