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愉快地跳跃着的壁炉,然后派他万分害怕、几乎发狂的矮人科利盟去找大夫。但在那矮小仆人的短腿尚未带回他渴望的助力时,塞沃拉恢复了神智,睫毛颤动起来。
“你无须害怕。”迪威尔说道。他抚摸着她洁白光滑的手掌。“我已派人去寻找医者。”
“医生非我所需,”塞沃拉轻声道,“彼之药石于我无助。不,连他的手术刀都不合我现在所用。勒拜的恶毒咒语让我没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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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沃拉尽可能地看懂了信件,跟着上面的词句默读,句子里单词太多时就会磕磕绊绊。她把它皱成一团,踉跄走向迪威尔,眼睛翻白,迪威尔这才晓得事情要糟。他只能自己管好自家事,而她在他怀里又一次要命地昏了过去。
他把她拖到火炉旁边,叫科利盟去找大夫,因为塞沃拉浑身发冷。矮人一溜烟的去了,但在他来得及带回老医生前,塞沃拉就受够了迪威尔,因为他一直在轻拍她的手。她睁开眼瞪着他。
“听着,我已经叫医生了。”他说。她昏过去时如果他不当回事,准会挨她批。但她在想着的是那封信——真是糟糕透了。“滚你的医生,”她说,“勒拜让我输的
一塌糊涂,如果不在孩子生下来前除掉他的咒语,我就要翘辫子了。”
第一个例子显然是以严肃的态度写出,事件的主角出身名门,卷入了宏伟的事件。但第二个就有叠床架屋之感。过多的形容词中读不出优雅;高尚的语言中也不应该有扭曲的诗歌中的句法,以及没有必要的古词(比如“医者”)。实际上,高雅通常出自简单和清晰。
第三个例子只是要造出喜剧效果——但我读过了太多呆板地为喜剧而喜剧的小说,它们的选词就跟作者的态度一样无趣。在严肃而正式的语言中,现代的俚语和假冒的文言一样令人生厌。很少有严肃的奇幻作家会在文中使用“翘辫子”这类语言。甚至更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