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夹克,而且,头上的发型也变了,剪去了一头不算短的卷毛,只留了半个指甲盖长的露着头皮的短发,他的那杆步枪被包裹成了行礼的模样,手中拎着的食品及饮用水刚好符合了一名徒步旅游者的模样。
走在唐人街上,拉尔森做出了一副游客的样子来,这儿要看看,那儿要瞧瞧,似乎对任何一个商铺一幢建筑都抱有极大的兴趣。一条唐人街穿行了快一个小时,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拉尔森才从唐人街的一头走到了另一头,他并没有折返回来,而是头也不回地向前继续跋涉。
这一趟,不过是拉尔森对唐人街的试探,用盗门行话说,叫踩盘子。
走完了这一趟,拉尔森心中有了数,安良堂在唐人街的防范措施虽然严密,但和往常相比并无两样。这对拉尔森来说犹如是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安良堂的曹滨董彪,一定是尚不得知他已经展开了行动。如果,他的判断是对的话,那么,明天下午时分,那董彪还会像往常一样来唐人街逛逛,在三个落脚点中的其中一个逗留上个把小时。
三选一似乎有些困难。
通过上次的交手,拉尔森知道那董彪是个反跟踪的高手。唐人街是人家的地盘,拉尔森肯定不会选择去跟踪董彪,而在街上直接动手的成功率不会很高,一枪打不中的话,便很难有打出第二枪的机会。拉尔森只能是在董彪的三个落脚点中选择一个,事先蛰伏于其中,等到董彪登门的时候,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至于选择哪一个落脚点,拉尔森也只能是听天由命,不过,一天等不来董彪,那就等两天,两天董彪未到,那就等到第三天。拉尔森坚信,只要是那曹滨董彪尚不知晓自己已然展开了第二次的刺杀行动,那么,三日之内,必定能等得到董彪。
唐人街正中有一家茶馆,白天的时候,这家茶馆的生意好到了不行,但过了晚饭时间,基本上就该打烊了。这一天,茶馆和往常一样,到了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