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那就是仅限于东方国家尚不掌握的技术。如果某项技术已经被东方国家所掌握,则西方国家就会将其从限制名单中取消。
这条原则,用意极其险恶。东方国家要突破这些被限制的技术,需要有高额的投入。技术被突破之后,东方国家必须从这些技术的销售中收回投资,才能有钱去进行后续的研发,形成良性循环。
西方国家在东方国家突破一项技术之后,立即解除对该技术的限制,就使得东方国家新突破的技术失去了用武之地,前期的投入难以得到补偿,后期的研发也就会受到影响了。
也许有人会说,东方国家既然已经突破了这项技术,为什么不用自己的技术,而是要去用西方解锁的技术呢?
这里有两个原因:
其一,西方的技术更为成熟,东方国家刚刚突破某项技术,在许多技术细节上肯定还是有许多欠缺的。对于用户来说,如果有更成熟的技术,谁还乐意用粗糙的技术呢?
其二,西方国家手里擎着一面“自由贸易”的大旗,可以要求世界各国在进行装备采购的时候,不得采取歧视原则。
东方国家要想参与经济全球化,就不能违背这条自由贸易原则,不能强制国内企业只采购国产装备。
要说起来,这件事本身是极其荒唐可笑的。西方国家一面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向东方阵营出口高科技产品,另一面又标榜自己是自由贸易的旗手,要求大家必须公平交易,不得偏袒本国产品。
说得通俗一点,那就是我不想卖给你的东西,你无论如何也买不到,我想卖给你的东西,你就必须买,否则就是违反贸易原则。
这样相互矛盾的做法,出自于同一个国家,而且它还能把两件事都说得冠冕堂皇,这就是红果果的耍无赖了。
再至于东方阵营里还有一群学者言之凿凿地声称这两种做法都是对的,都代表着普适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