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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努书坊 > 破戒裁判 > 第十章

第十章(2 / 9)

有金钱的投受呢?”

“没有。”镜子摆出一副不愿叫人把她看做娼妇的面孔,愤然回答。

“从那以后,你们一个星期在一起搞几次呀?”

“两三次。”

“你是后来搬到现在这个公寓来的吗?”

“是的……”

“押金和房租,是被害人付的吗?”

“是的。”

“那时候,东条宪司说什么来着吗?”

“他笑着说:‘这儿倒便宜呀。’”

“你们有这么深的关系以后,你的生活有了保证了吧?”

“那不就是爱情的证据吗?”

“他给你多少钱呀?”

“说好了每月五万元,可是房租就得两万元,所以我并得不了那么多。”

“你就甘心情愿过这种生活吗?”

“不是这样,我们决定要结婚的。”

检察官的两只眼睛,在眼镜里边闪闪发光。

“我这样说也许有点那个……,男人想引诱女人的时候,说什么‘咱们结婚吧’,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手腕。你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吗?”

“知道。”

“那么,你说你们要结婚,是怎么回事呢?”

“他说他准备和他的妻子离婚。开始也许只是男人常说的一种套话,但后来他的态度逐渐变得认真起来,在去年十一月他对我说:‘请你再等我两个月。’”“那是怎么回事呢?”

“他好象已经觉察到他妻子另有情人了。要是抓到确凿的证据,当然就成为离婚的理由。他还说,若是对方有错误,连生活费也可不必给她了。”

“与此同时,你这方面不是也有需要做出决定的事情吗?比方说,象另外还有人向你求婚什么的。”

“这事的确是有的,对方是一个住在仙台的人。他到我们公司来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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