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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努书坊 > 破戒裁判 > 第九章

第九章(2 / 12)

的车轮带走的,那也是常有的事。举个极端的例子,甚至有过这样的事:在青森附近卧轨自杀的一个妇女的左臂,竟被一直带到了上野车站。”

“当时,死者的身分搞清楚了吗?”

“性别和大概的年龄,一看就知道了。死者穿的西服,是英国料子,外套和上衣,都绣有‘东条’的名字。当然,只是这些,还无从知道他的住址。成衣铺的名字叫市村。于是马上根据这个线索去追查被害人是谁。但是,发现同样叫市村的成衣铺,在东京就有五家。给他做衣服的那家在横滨,因此,一直到那天夜里,还没有判明死者的身分。在死者身上,象钱包、名片夹子、定期车票等可以证明他的身分的东西,一件也没有发观。所以我们最初曾经怀疑过是否强盗杀人事件。”

“上边的旱桥的情况怎样?”

“当时,附近正在修路,人和自行车虽然可以通过,但汽车是不能通过的。但是,若是鲁诺牌的小型轿车,是能够勉强开过去的。当然那是违反交通规则的。”

“那么说,证人是认为如果是他杀的话,就是犯人用汽车把被害人运来以后,把尸体扛上旱桥扔到线路上去的吗?”

“是的。凌晨一点刚过,末班电车过去以后,大概再不会有人通过旱桥。犯人若是事先了解到这种情况,那种犯罪行为有十分钟就可以办理停当,所以被人发觉时可能性是很小的。”

“你说的十分钟是怎么得出来的呢?”

“两位刑事警察做过实验:在桥头停下车来,一个人扛着另一个人,到达现场上方的时间约为三分钟。往返的时间、扔死尸的时间、四下警戒的时间加在一起,估计大约需要十分钟。”

“在那附近有停车的迹象吗?”

“我们进行了相当缜密的检查,没有发现什么迹象。实际上,犯人从较远的地方把死尸背到这里来的可能性,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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