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努书坊

繁体版 简体版
努努书坊 > 破戒裁判 > 第四章

第四章(2 / 5)

审理阶段。实际上是延长了一天,但这在需要多数证人出庭的情况下,是常有的事情。若是象往常那样,审理进行得拖拖拉拉,说不定会得出另外一种站果。这个案件,是隐藏着这种危险因素的。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法官在自己负责审理的案件上,不允许有任何先入为主的判断。

除起诉书和在法庭上提出的证据以外,不允许有其他的东西作为断案的依据。

这对检察官——尽管其立场与法官有所不同——也是适用的。象公安调查厅、司法研修所、法部门的其他机构暂且不谈,检察官的工作一般分为刑事部和公审部两都分。

刑事部的检察官的工作,是对警察进行指导,对送到检察厅的嫌疑犯进行调查、审问,以及写起诉书。而公审部的检察官,则要在法庭上为证明被告有罪而全力以赴。

在法庭初次见到被告人这一点上,法官和检察官都是一样的。

村田和彦遵照审判长的命令,又一次站在证人台前。

“被告由于刚才起诉书上的起诉原因被起诉了,你有什么想法?根据自己的意愿,被告也可以对一部分或者全部质问拒绝回答。但是,被告在法庭上的发言,是既可以作为对被告有利的证据、也可以作为对被告不利的证据而被采用的。”吉田审判长郑重其词地对被告说。

法官在公审庭上,要讯问被告是否认罪——即认为自己是有罪还是无罪;同时,还必须告诉被告可以行使拒绝回答的“沉默权”1。这是审理刑事案件时的通例。

“在东条宪司尸体遗弃上,我认罪,为此判什么刑我都接受。但是,在其他三个诉因上,我是无罪的。”

“好了。”审判长点了点头。

从村田和彦在身分询问阶段的叫喊,谁都能预想到他会有这样的发言。

当被告回到自己的座位以后,天野检察官站起身来,进行“首次陈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