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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努书坊 > 破戒裁判 > 第一章

第一章(2 / 8)

他们总是说:“再等一等,再等一等。”等来等去,现在连我自己都失去了胜任其他工作的信心。

到第七个年头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提出过这种愿望。

至于其他的例外,再写也没有意思了。

所谓裁判,就是庄严的法律的贯彻执行。但是,受法律制约的裁判这个东西,也时常出现奇妙的现象。

裁判,常常可以比作演剧。

一多半,不,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悲剧,但也有时成为喜剧,而且成为猥亵剧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

例如,遇到审理强xx案的时候,连我这样对这类案件已经很习惯了的人,都时常感到茫然。在这里不便引用那些问答,使用那种生硬的、死板的法律用语的表达方式,比最露骨的淫书都更加露骨。不仅我一个人,记者俱乐部的全体成员都有这种切身的感受。

这里不妨举出一个喜剧的例子。

最近有一件引起人们广泛议论的案件,叫做“随地小便案件”。

当然,仅仅是随地小便,是不会闹到地方法院来的。而是以随地小便为起因,最后终于酿成了一起人命案。

在这里写出当事人的真实姓名是不合适的,权且用罗马字母来代替吧。

事件的起因是,在某公司任职的a、b两青年,一天深夜在回自己宿舍的途中,走到别的公司的宿舍前边,随地小便起来。

“混蛋!”这时有人从二楼的串口伸出头来骂了一声。

a和b马上回到自己的宿舍,对朋友c和d讲了刚才发生的事情。

说说算了倒也罢了,可是c却大夸海口地说了声“好,我找他们去算帐!”就约d陪着他一起到对方的宿舍去了。

对方宿舍出来对阵的是e、f、g三个人,e拿着棍子,f手上缠着一条皮带。这就是悲剧的起因。

事情到了如此地步,已成骑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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