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止,里面介绍了联邦索尔的每一次发行的起因,经过,结果。
加上一些佐证类的材料,提供这些东西的人能够证明,联邦建国的时候并没有和联邦储蓄银行去签订任何纸面的契约。
把联邦法定货币的发行权,直接绑定在联邦储蓄银行身上。
他们只是在需要在增增增发货币的时候,把税收抵押给联邦储蓄银行,让联邦储蓄银行提前印刷出联邦政府想要的货币,然后通过各种渠道流入社会中。
简单一点来说联邦储蓄银行只是一个提供服务的企业,他们做的工作就是印刷钞票,然后承兑钞票——
金圆券,一种古老的东西,货币的雏形。
持有金圆券币可以到银行兑换等值的黄金,以此来确保它的价值。
现在的货币实际上还是这么一回事!
一百块钱面额的联邦索尔怎么能让人相信它就值一百块?
其实很简单,拿着一百块联邦索尔到联邦的任何一家银行里,可以把它兑换成等值的黄金,这就是它的价值的体现!
联邦政府把税收收入给了联邦储蓄银行,然后联邦储蓄银行把对等的钞票给联邦政府,并且联邦储蓄银行承兑流通货币的价值,以持有人主观意愿的方式。
他们可以索要黄金,白银,或者其他国家的货币。
而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商业行为,并且在《反垄断法》已经实施很多年的今天,整个联邦依旧只有联邦储蓄银行控制着货币的发行权。
这就是最典型的垄断行为,而任何垄断行为,都是不被许可的!
检举人的诉求其实也很简单,他或者她也有可能是一个超市的牛皮纸购物袋,希望下一次联邦发行货币的时候,可以由其他银行,包括其他企业参与竞争。
或者把这份工作分为多个部分,多个企业共同承担,只有这样才不属于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