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了口袋里的烟盒,他抽出一支,刚叼到嘴上,还没有来得及点火,眼前就出现了一只手,并且挥了挥。
一个女孩的手,之所以说它是女孩的手,那是因为林奇对这方面有着极为深刻的研究。
白皙的皮肤仿佛半透明的凝脂,阳光似乎都能穿过这只手腕与手掌,上面没有什么松弛的皮肤挤出来的皱纹,只有紧致饱满的弹嫩。
那一小层细密的淡黄色绒毛让人足以想象得到她的稚气未脱,也更是体现出了这只手的主人的健康? 这一切都足以说明它的主人是一个女孩。
“你在等人吗?”? 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
林奇抬起头看向了面前的女孩,女孩戴着一顶遮阳帽? 戴着一副墨镜? 他认真的看了一会,才想起自己其实并不知道这个女孩的名字。
或许知道? 但是在漫长的工作和生活中,他把这个女孩的名字忘记了。
“……对不起? 我忘记你的名字了? 小姐。”,他很礼貌的说明了一下自己为什么没有认出对方。
打火机擦着之后他点着了烟,吸了一口,看着身边的女孩。
是那个和福克斯影业有合作关系的经纪公司签约的女明星? 两次作为林奇的女伴出席了首映礼? 林奇对她的印象还行,但最深刻的却和她没有关系,而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女孩的经纪人对他说的那些话。
大概的意思就是他如果想要玩女明星,经纪人可以为他找一些? 但千万不要祸害眼前这个,她是整个公司力捧的明日之星。
她的经纪人姿态放的很低? 一副受害者的形象也没有让人觉得有什么反感,林奇也能理解他们。
在当今社会? 要捧红一个明星可比他来的那个地方要难得多。
钻数字化信息时代,一种叫做职业水军的东西就足以在极短的时间里把某一个新闻点爆到全世界皆知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