掂啦。
万俟戈排在最后一个。
说起来,“莫七哥”在平安街头,也算是有名有姓的“老大”,手底下常年有好几个小弟捧场,出来混了十几年,打架斗殴的破事干过不少。
然而到了维多利亚,见识到真正的“黑帮”,万俟戈才意识到,自己以前的十几年基本上算是白混了。
维多利亚这帮黑社会,那才真叫一个狠!随时随地敢拿刀子捅警察。
人家这才叫“道上大哥”!自己在平安的时候,就和过家家差不多。
如果郑彪那混蛋到了这里,估计很快就能出人头地。
当然,也有很大的可能,是被警察当场击毙!富贵险中求!既然想要混道上,那就不能太把自己的小命当回事。
万俟戈没有那股子狠劲。
这是与生俱来的,勉强不得。
眼看着五位“大哥”转眼被干翻,万俟戈简直吓得目瞪口呆,大脑完全一片空白,处于彻底死机的状态。
这,这,这怎么可能?
五个对一个啊!怎么忽然间就全倒下了呢?
下一刻,叶九便站在了他的面前。
“不是,我,叶警官,别……”万俟戈吓得魂飞魄散,扯着嗓子就大喊起来,浑身不可抑制的一阵乱抖,比最严重的疟疾还要厉害!本来,万俟戈想要说的是“别打,我投降”!但是,叶九没让他说出来。
因为他手里还死死握着半拉啤酒瓶,所以,理论上,叶九的生命安全依旧处于被威胁的状态,根据维多利亚的法律规定,依旧可以继续自卫。
“呼——”叶九的甩棍再次扬起,在万俟戈惊恐万状的尖叫声中,毫不客气地砸在了他的左脸上,和狗头军师一样,被打得满脸开花。
“噗通”,万俟戈摔倒在地,捂着脸嚎叫。
而且叫得比所有人都要惨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