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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努书坊 > 红顶商人胡雪岩 > 第四章

第四章(19 / 28)

巡抚的人来说,是很委屈的,不过他还是接了事。不久,诏命开缺,以侍郎候补,充任出使英国钦差大臣。

其时云南发生英国公使翻译马嘉理,赴滇缅边境迎接来自印度的探险家,不意为官兵所戕,因而引起很严重的交涉。英国公使威妥玛表示,郭嵩焘出使英国,如果在国书上表明中国认错字样,可即赴任,否则应候云南案结后再赴英国。总署诸大臣都认为中国不能认错,郭嵩焘亦就不能出国;奉旨署理兵部侍郎,并在总署行走。

郭嵩焘对办洋务,一面主张公平合理,认为非此不足以折服洋人。他认为马嘉理被戕一案,云南巡抚岑毓英不能说没有责任,当案发以后,意存掩护,又不查明杀害情由,据实奏报,一味诿罪于深山中的野人。而中朝士大夫又因为官兵所杀的是洋人,群起袒护岑毓英,以至于英国更觉不平,态度亦日趋强硬。这件纠纷固结不解,全由不讲公平、不讲事理之故,因而奉命入总署之日,便单衔上奏,请旨“将岑毓英先后酿成事端之外,交部严加议处,以为恃虚骄之气,而不务沉心观理、考察详情,以贻累国家者戒。”郭嵩焘平时讲洋务,本已为守旧的“卫道君子”所不满;如居今然参劾杀洋的岑毓英,在他们看,显然是私通外国,因而引起了公愤,连他平素往来密切的朋友、门生,对他亦很不谅解,湖南则有许多人不认他是同乡。此外京师有人做了一副对联骂他:“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

到得第二年七月底,中英订立烟台条约,“滇案”解决;郭嵩焘可以启程赴英国了,当时称为“放洋”;而“放洋”以前又发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

有个广东人叫刘锡鸿,原任刑部员外郎;此人是郭嵩焘在广东的旧识,谈起洋务来,颇为投机。此时希望跟郭嵩焘一起放洋。但谈洋务是一回事,办洋务又是一回事,郭嵩焘认为刘锡鸿脾气太刚、好意气用事,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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