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惹人厌。
一宵缱绻,胡雪岩第二天仍旧睡到很晚才起身。这天他知道尤五去杭州之前,有许多杂物要安排,古应春替他去雇船找人护送,也在忙着,都不会到大兴来。自己没有急事要料理,便又懒得出门,愿意在妆台边守伺阿巧姐的眼波。
“可有人会来吃饭?”阿巧姐说,“今天我们要开伙食了!”
“那有多麻烦,馆子里叫了来就是了。”
“那不象做人家。”阿巧姐挽起一只篮子,“我上小菜场去,顺便雇个小大姐来。”
胡雪岩实在不愿她离开,但又无法阻拦,只好怏怏然答应。一个人在旅馆里,觉得百无聊赖,做什么都没有兴致。勉强把烦躁的心情按捺了下来,静坐着细想,突然发觉,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事,哪怕是王有龄到京里,他被钱庄辞退,在家赋闲的那段最倒霉的日子,也没有这样意兴阑珊过!
“这是什么道理?”胡雪岩喃喃自语,暗暗心惊,“怎么一下子卸掉了劲道?”
他在想,可能是自己太倦了。经年奔波,遭遇过无数麻烦,精力形成透支,实在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但是在这夷场上,十丈软红尘中,无法休息,最好是带着阿巧姐,借一处西湖的别墅,安安静静住上两个月,什么事不做,什么心不用,闲来划划船、看看山,到晚来弄条鲜鱼,中段醋溜,头尾做汤,烫一斤竹时青跟阿巧姐灯下对酌,那就是神仙生活了。
这样不胜向往地想着,忽又自笑,事业做得大了,气局却反变得小!刚得意的那一刻,曾经想过,要把现在住处附近的地皮都买下来,好好盖座花园,日日开宴,座客常满,大大地摆一番场面。如今却只愿跟阿巧姐悄悄厮守,这又是什么道理?
两件事并在一起想,很容易发觉相同之处:这些感觉,都是这几天跟阿巧姐在一起以后才有的。有人说:温柔乡中,最容易消磨一个人的志气。这话看来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