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会议,诸王大臣未能别有奇策,止议裁减俸禄,以赡军饷,厚己薄人,益上损下,是朕之罪一也。
这一款也可能是原文,亦确是世祖应自责之罪,与下两款应合并而论。
经营殿宇,造作器具,务极精工,求为前代后人之所不及,无益之地,靡费甚多,乃不自省察,罔体民艰,是朕之罪一也。
端敬皇后于皇太后克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政聿修,朕仰奏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过从优厚,不能以礼止情,诸事逾滥不经,是朕之罪一也。
按:世祖在冲幼时,受孝庄及太宗旧臣之教,以嬉游为晦,作出明朝武宗、熹宗的模样,示无大志,俾免多尔衮猜忌。及至多尔衮既死,世祖已成了一名超级纨绔,习性不易改变,顺治十年以后,既以方孝孺等江南世家子弟作为文学侍从,出入必偕;复又得小宛为妃,因而彻底汉化,而实为彻底江南化,饮食服御、园林车马,无不极端讲究。声色犬马,四字俱全,复又佞佛,以致靡费无度。此中还包含着遗民志士极大的一个计划在内,西施沼吴差足比拟,当在谈康熙时记论,此不赘。
祖宗创业,未尝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国只因委任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为戒,设立内十三衙门,委用任使,与明无异,以致营私作弊更逾往时,是朕之罪一也。
以上言端敬之丧及任用宦寺,可确信非原文,此亦正是孝庄及四辅——顾命四大臣力谋改革的重点。按:内十三衙门设立于顺治十年六月底,当时有一上谕,首历数各朝任用宦官之失,而在"历观覆辙,可为鉴戒"之下,一转而为:
但宫禁役使此辈,势难尽革,朕酌古因时,量为设置,首为乾清宫执事官,次为司礼监、御用监、内官监、司设监、尚膳监、尚衣监、尚宝监、御马监、惜薪司、钟鼓司、直殿局、兵仗局。满洲近臣与寺人兼用。
较之明朝的十二监、四司、八局,虽少了八个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