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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太祖、太宗(下)(19 / 32)

成为女婿,此亦是凭空长了一辈。

与此同时,塞桑之女,吴克善之妹,亦即孝端的侄女,为太宗纳为妃,即孝庄后。崇德元年,建五宫,孝端称"清宁中宫后";孝庄为"永福宫庄妃";而孝庄另有一姊,则早于天命十年即归于太宗,封为"关雎宫宸妃"。宸妃有孕,崇德二年七月生皇八子,以其为正式建元后所生第一子,因而以诞生太子之例举行大赦,但旋即夭殇;半年后,亦即崇德三年正月,孝庄生皇九子,即为世祖福临。宸妃之子不殇,自应为皇位之继承人;但我以为不尽然,即因多尔衮与孝庄有特殊感情。

孝庄后崩于康熙二十六年,年七十五,则是生于万历四十一年癸丑。《清史稿》说她"于天命十年二月来归",计年不过十三,度当时情事,不过依姑而居,"待年"择配,本不必于此时即定为太宗妾媵。至多尔衮殁于顺治七年,年三十九,则应生于万历四十年壬子,长孝庄一岁。当太祖崩于叆鸡堡,四大贝勒逼迫大妃身殉,两幼子多尔衮、多铎由太宗抚养,其时多尔衮十五岁、孝庄十四岁,年岁相当,滋生情愫,是极可能的事。我甚至怀疑,多尔衮与孝庄的这段恋情,至死未已。孟心史《太后下嫁考实》云:

蒋录(按:蒋氏《东华录》的简称;下称王录亦即王氏《东华录》的简略)于议摄政王罪状之文,有王录所无之语云"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又云:凡批示本章,概用"皇父摄政王之旨",不用"皇上之旨";又悖理入生母于太庙。其末又云:罢追封、撤庙享,停其恩赦。此为后实录削除隆礼,不见字样之一贯方法。但"亲到皇宫内院"一句最可疑;然虽可疑只可疑其曾渎乱宫廷,绝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且有大婚典礼之文,布告天下也。夫渎乱之事,何必即为太后之事?

心史先生的考证,推理谨严,但上引最后一句,不免强词夺理,如反问一句:"安知必非太后之事?"恐心史先生亦将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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