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豪格讦多尔衮,而为何洛会所出卖;在此以前,两黄旗即有拥立豪格,而济尔哈朗亦曾与闻的事实,《清史列传》本传:
(顺治四年)二月以造第逾制……罢辅政;五年三月贝子屯齐等讦王在盛京时,不举发两黄旗大臣谋立肃亲王私议……降多罗郡王。
"不举发"自为支持豪格的明证。
二、为夺皇位。多尔衮与豪格双方,旗鼓相当,争持不下,势必演变为自相火并;大概除代善的正红旗以外,其余七旗均将卷入漩涡,则外有拥重兵的吴三桂,内有犹未倾服的祖大寿,乘机而起,危亡立见,故由代善以家长的资格出面调停,既不立豪格,亦不立多尔衮,皇位仍归于太宗之子。但多尔衮辅政,则豪格不能再辅政,否则又成两虎相争之局,故以较疏远的济尔哈朗与多尔衮并为"辅政叔王",代表豪格的利益。
这是勉强达成的协议,豪格应得皇位而未得,属于失败的一方;多尔衮虽未得皇位,但实际上掌握了政权,自是胜利的一方。因此,只要多尔衮稍有逾越,即足以造成豪格举兵的口实。所以代善的责任极重,他必须表现出百分之百的大公无私,绝对维持协议,才能约束豪格。哪知世祖即位第二天,便有硕托、阿达礼之事,其中真相,心史先生并未发现。
真相之披露,事在顺治十二年,《多尔衮传》:
(顺治)十二年,诏内外大小官直言时政,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一等子许尔安如上疏颂睿亲王元功,请复爵号,修其墓,下王大臣议。郑亲王济尔哈朗等奏,长庚言……又言:"遇奸煽惑离间君臣,于郡王阿达礼、贝子硕托私谋拥戴,乃执大义,立置典刑。"查阿达礼、硕托之伏法,由谋于礼亲王代善;礼亲王遣谕多尔衮,言词迫切,多尔衮惧罪及己,始行举首。
观此一段,则我前面所举的两个疑问皆可解释。事实是很明显的:硕托叔侄谋于父祖之先,已跟多尔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