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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章(15 / 31)

由他来拟处分,公私不能两全,是个绝大难题,所以会有这等关切的神情。

他的难处是了解了,却无能为力,“我看总要交部吧!”世续答说:“反正交部的案子该怎么办,会典有明文规定,错不到那里去的。”

陆润庠看他口气甚紧,不便再往下追问。不过,世续却由于陆润庠的态度而有了了解,这一案以不交部为宜,因为照陆润庠的处境,恐怕处置难得其平。

不过,这是他心里的想法,并不愿说出口,只觉得这个折子应该压一压,还是要把纠纷的真相彻底弄清楚,再行面奏,才是正办。

“也好!”奕劻接纳他的意见:“我想还是劳你驾,找吴蔚若细谈一谈,明天一早再商量好了。”

于是这一天进见,便以尚须彻查为理由,奏明慈禧太后,暂时不作处置。退值之时,奕劻面约袁世凯晚间小酌,再私下谈一谈杨崇伊。

“我真有点不明白,陶斋似乎跟杨莘伯结了很深的怨。是为什么?”

“不必一定有私怨。陶斋喜欢结交名士,而名士莫不以为杨莘伯该杀的!”袁世凯说:“这就够了!”

“若说为了取悦名士,而下此辣手,未免过分。”奕劻心想杨崇伊在戊戌政变时,跟袁世凯过从甚密,也许愿意救他,便即问道:“我看还是交部吧?”

“交部自然可望减轻罗?”

这是必然的。照会典明载,交辉处分共分三等,最轻的是察议,其次是议处,最重是严加议处。如果原参请求议处,奉旨察议则从轻,奉旨严议便须加重。如今奏请将杨崇伊革职,永不叙用,并逐回原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已是重得无可再重的处分,然则奉旨交部,自必含有减轻的意味在内。否则,大可径自朱批,何必交部?

“是的!”奕劻索性说明了,卖他一个交情:“我就是想先问问你的意思。杨莘伯,你也是有交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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