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督公忠体国,实心任事,殊堪嘉尚。即着抄录直隶现办章程咨送各省,责成该将军督抚一体仿行,并量其省分之繁简,派定税款之多寡,直隶一省,即照现收之数,每年仍派八十万两;奉天省每年应派八十万两;江苏、广东、四川各省,每年应派五十万两;山西省每年应派四十万两;江西、山东、湖北、浙江、福建各省,每年应派三十万两;河南、安徽、湖南、广西、云南各省,每年应派十万两;甘肃、新疆各省,每年应派六万两;
通计以上二十一行省,每年派定税额共六百四十万两。”
再有一道上谕,是整顿浮收及契税,照例亦有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开头:“现在国步艰虞,百废待举,而库储一空如洗,无米何能为炊?如不设法经营,大局日危,上下交困,后患何堪设想?查近年来银价低落,各省不甚悬殊,其向以制钱折征丁漕,各省县浮收甚多,而应征之房田税契,报解者什不及一。各州县身拥厚资,坐视国家独受其难,稍具天良,当必有惄然不安者,在各督抚每以保全优缺优差为调剂地步,不肯实力清厘,而不知国势阽危,大小臣工,岂能常享安乐?该督抚等受恩深重,又何忍因见好属吏,至负朝廷?着自光绪三十年始,责成各督抚,将该属优缺优差浮收款目,彻底确查,酌量归公,并将房田税契,切实整顿,岁增之款,各按省分派定额数,源源报解。除新疆、甘肃、贵州及东三省,地方瘠苦免其筹解外,江苏、广东两省,每年应各派三十五万两;直隶、四川两省,每年各派三十万两;山东每年二十五万两;河南、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各省,每年各二十万两;安徽省每年十五万两;山西、陕西、云南、广西、福建各省,每年各十万两,以上计十六省,通共每年派定三百二十万两。”
两项共九百六十万两银子,即使不能收足,每年至少亦有七八百万,以初步练兵的额数,及修理西苑的公费来说,勉可够用。反正有了款,就可以寅吃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