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各国明知条款苛刻,但亦是中国政府咎由自取。将来条款送到中国政府,不可有一字之驳。如果愿意接受,则自奉旨之日起,战事即算结束,军费的赔偿,亦以此日为止截之期而结算。否则,各国联军基于军事上的考虑,有所行动,后果十分严重。
这自然是恫吓,但不受就不能开议。所以奕劻、李鸿章密电行在备案。定于十一月初一在西班牙公使馆开议。
事先,西班牙公使有一个照会,以“廨宇狭隘,座位无多”为理由,限制中国方面的“来宾”,不得超过十个人。两全权大臣及英、法、德、日、俄五名翻译以外,另外只能带三个随员。奕劻与李鸿章商量,决定只带两个人,一个是陈夔龙,一个户部侍郎那桐。
到了那一天,贤良寺传出活来,李鸿章病势加重,不能出席和议。延期势不可能,只好由奕劻带着陈夔龙、那桐赴会。宾主相向一揖,亦无寒暄,随即由西班牙公使葛络干,朗诵和约大纲,一共是十二条:
一、戕害德使一事,由中国派亲王专使,往德谢罪,并于被害处,树立铭碑。
二、严惩祸首,其戕害凌虐各国人民之城镇,五年内停止科考。
三、戕害日本书记生事,须用优荣之典,以谢日本政府。
四、于污渎发掘各国人民坟墓之处,建立碣碑。
五、军火及专为制造军火之材料,不准运入中国。
六、赔补外人及为外人执事之华人身家财产所受损失。
七、各国驻兵护卫使馆。
八、北京至海边须留出畅行通道。大沽炮台,一律削平。
九、由各国驻兵留守通道。
十、张贴永禁军民人等仇视各国之谕旨。
十一、修改通商行船各约。
十二、改变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各国公使觐见礼节。
念完将文件交给庆王奕劻。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