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归北洋所管,与南洋大臣的关系不大。
招商局那些“商总”因祸得福,而盛宣怀则更是官运亨通,补了天津道为李鸿章筹办电报局。但是旗昌洋行一案,风风雨雨,流言始终不息,而内幕亦逐渐揭露。盛宣怀经手这笔交易,有明暗两面的好处,明的是得回扣百分之五,暗的是旗昌经营不善,股票跌价,盛宣怀以七折收购,再由旗昌出面实足卖给招商局。明暗两面的好处,总计百分之三十五,二百二十二万两银子,有七十多万落入盛宣怀私囊。至于李鸿章分到多少,无可究诘,只是李家在招商局有干股,却是尽人皆知之事。
转眼三年已过,到了该拔本的时候,招商局的“商总”又出了花样,以积欠旗昌洋行船价六十九万两,不能不先行拔还,“以免外人贻笑”的理由,请李鸿章出奏,以每年所运漕米应领水脚运费抵还。这就是说,如果各省漕米不交招商局承运,应拔官帑,即无着落。此外又有一个附片,一则说:“招商局之设,系由各商集股作本,按照贸易规程,自行经理”;再则说:“创办之初,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三则说:“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这样反复声明“商办”,就是为五年以后留余地,只要每年有六十六万石漕米北运,水脚运费抵还官帑,则到了光绪十年,官帑还清,整个招商局就都落入“商总”手中了。
但是到了六月间,两江的局面有了变化,刘坤一调任江督兼南洋大臣。他是老湘军的系统,当然不会象沈葆桢、吴元炳那样听李鸿章的话。于是,湘淮两系的利益,在东南膏腴之地发生了冲突。
首先发难的是王先谦,官拜国子监祭酒,也是响当当的清流,奏折之中有建言、有搏击,笔锋所及,盛宣怀首当其冲,王先谦替他下了八个字的考语:“营谋交通,挟诈渔利。”
“挟诈渔利”,即指收买旗昌轮船有瞒天过海的计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