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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章(14 / 20)

承秦始皇焚书以前的“法家”,所以他的精于律例,与“八大圣人”又不同。八大圣人是精于当世之律,以实用为主。沈家本则从《周礼》以下,细研历代的法典,每天上衙门,在律例馆丹铅不去手,作校勘,作笺注,十分用功。潘祖荫心想,当世之律既然用不上,不知道古时候的律例,有没有可以融通的地方?不妨找沈家本来谈谈。

“子惇兄,”潘祖荫对他所用的称呼,特显亲切敬重,“我有件事想请教。西圣于国家的关系极重,如今盛怒不解,则恐病情反复,要解她的盛怒,非杀无辜之人不可。杀一人而利天下,虽然屈法,似乎可以取谅于世。不知以往数千年,有这样的例子没有?”

“这是英雄的作为,却为法家所不许。”沈家本毫不含糊地答说:“法不为一人而屈。大人不必问,就有这样的成例,也是不足为训的恶例。”

话很耿直,潘祖荫却不以为忤,想了想说:“律例由人创始……。”

“大人!”沈家本很快地打断他的话,“创此恶例,关系甚大,大人要爱惜千秋万世的声名。”

说到这一点,最能打动潘祖荫的心,虽表沉默,却是不断在点头。

“大人!”沈家本又说,“致君尧舜,全在依法力争,请大人想一想张释之。”

潘祖荫瞿然动容,同时在心里默诵《史记·张释之传》。

先是默念,念到张释之拜“廷尉”——汉朝的“刑部尚书”,便出声了:“其后,拜释之廷尉。顷之,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廷尉奏:‘当一人犯跸,当罚金。’文帝怒曰:‘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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