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司官已经过细心推求,拟了一个奏稿作为会议的根据。说他“违训越权”是句笼统的话,到底如何“越权”,如何“违训”?不能不在大清律例上求得一个适当的比附。看来看去有一条“增减制书律”可以比照,对外国的条约,须奏奉钦定,即与“制敕”无异。“增减制书”的行为,自有已行、未行的区别,虽然条约未奉批准,但已画押用印,就是“已行”,而“增减制书已行”者,是斩监候的罪。
看了刑部司官所作的判决,无人提到异议,议罪一事,就算定谳。另一件事是总理衙门所上的一个折子,事宜是“筹备边防事宜”,一共八条,洋洋数千言之多,范围太广,无从议起,而且看一遍就得花好些时间,也没有那么多工夫来细心研究,纷纷画押,草草成议,由内阁具奏,听候圣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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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慈禧太后来说,这个会议筹备边防事宜的奏折,光是看一遍,就是很沉重的负担,因为她从开年以来,精神一直不好,过分劳累和忧急,加上饮食失调,伤了脾胃,以致夜不成寐,并有盗汗,但不能不强打精神,力疾从公。
内阁的复奏是由李莲英坐在她身边的小凳子上,念给她听的。兹事体大,未跟军机当面商谈以前,无法作任何决定,能决定的是崇厚的罪名,不过也得跟慈安太后商量一下。
将“东佛爷”请到长春宫,慈禧太后为她解释,刑部按律定罪,只要是这个罪名,便是“斩监候”,没有宽减的可能。
“崇厚当然糊涂该死。不过既说按律定罪,到底是已行、未行,得要辨一辨清楚。”慈安太后问道:“不是说,条约得要批准了才能算数?那就不是“已行”。你说是不是呢?”
“不是!”慈禧太后的肝火很旺,所以声音僵直,竟是一个钉子碰了回去,“如果是‘未行’,就不会有眼前这么大的麻烦!‘斩监候’还是便宜他的,且莫说雍正、乾隆年间,只怕先帝在日,他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