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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章(16 / 23)

丁忧守制,主讲兰州兰山书院。服尽起复,调升为吏部郎中,以后又考上了御史,因为参劾一个满洲武将,引起极大的风波,几乎性命不保。

这个满洲人叫成禄,官居乌鲁木齐提督,诬良为逆,虐杀无辜,而居然虚报战功,说打了一场大胜仗。总司西征大任的陕甘总督左宗棠,上奏严劾。而吴可读亦接到同乡字字血泪的来信,悲愤莫名,奏劾成禄的罪名,“有可斩者十,不可斩者五。”于是成禄被“革职拿问”。

先议的是斩立决。但成禄神通广大,力足以回天。军机先替他讲话,穆宗亦加以庇护,由斩立决改为斩监候,这中间便有回护的余地了。秋审勾决,自可不勾,然后再找个机会,譬如皇帝大婚加恩,便可减刑,甚至释放。总之,这一“候”,成禄的脑袋就保住了。

吴可读愤不可言,上疏力争,措词中大发戆劲,说是“请斩成禄以谢甘民,再斩臣以谢成禄。”穆宗大怒,认为吴可读欺他年幼,所以才敢如此顶撞,非要他的脑袋不可。

两宫太后知道吴可读不错,而且杀言官是亡国之象,所以再三苦劝。无奈皇帝也跟吴可读一样,发了戆劲,竟连慈安太后的话都不肯听。

于是醇王出面来替皇帝出气。这天六部九卿复议成禄的罪名,奏稿都已斟酌妥当,而醇王忽然驾到,一到就取出一通奏稿,请人高声宣读,征求同意。

一听之下,无不愕然,醇王的意思是要治吴可读的罪。在座的人都以为不可,唯一的例外是刑部尚书桑春荣。

“王爷大,中堂小,我追随王爷。”说完,他奋笔疾书,在醇王的奏稿上署了名。

刑部尚书如此,还有什么可议的?于是照醇王的复奏,吴可读跟成禄一样,也被“革职拿问”了。

三法司会审,刑部希承上意,办了吴可读的死罪。向来的规矩,定死罪须“全堂阕诺”,缺一不可。刑部尚书、左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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