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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章(3 / 24)

事署去申诉;一面通知孙士达,此案美方已经不管,归法国领事处理。

开是法国领事狄隆,照会天津海关道,说明案情,要求“设法拘留”李光昭,理由是怕他逃走。孙士达很帮李光昭的忙,不但拒绝法领事的要求,而且将李光昭所送的“底单”抄了一份,随着复照一起送达,希望“公平成交”。

狄隆办事,不象美国领事署那样和平,立刻提出一件措词强硬的照会,说是“此案本拟秉公会审,兹关道据李光昭一面之词,胸有成见,只可另行控办。”孙士达还在回护李光昭,据理辩驳,但总督衙门的洋务文案,知道了这件事,颇生忧虑,因为照狄隆的照会来看,是预备向总理衙门提出交涉。是非曲直,姑且不论,为了一个商人,万把两银子货款的地方事件,搞成两国政府之间的纠纷,这办的是什么洋务?

因此,总督衙门通知孙士达,不必打笔墨官司,约集法国领事会商,和平了结。孙士达遵照命令,带着译员与法国领事署的代表,面对面坐下来谈判。无奈双方各执一词,一面说木料尺寸短小,一面说木料尺寸与合同所订相符,但合同在福州,一时无从摊开在桌子上公评,就无论如何也谈不出一个结果了。

这些情形皇帝都还不知道。李鸿章虽对李光昭异常不满,但其中关碍着“钦命”和内务府的人,能够让他付了价款,运木进京,是为上策,所以对孙士达回护李光昭,亦就听他去办,能将真相瞒得一天是一天。这样到了七月初,终于不能再瞒了。

不能瞒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李光昭的行径,虽还未上达天听,却已成了宫廷以外的一件大新闻。由此又引起修园的奏谏,除了两江总督李宗羲明请停园工,暗劝绝微行的一疏以外,南书房翰林李文田,还为此跟宝鋆起了言语冲突。

李文田原来放了江西学政,三年任满,本来要“告终养”,回广东顺德原籍侍奉老母,就因为京里有大兴土木之举,特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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