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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章(14 / 28)

几十万银子,但通扯计算,也还是值得的。

因此,恭王这时装得很起劲地答道:“你们不用问我。朱谕写得明明白白,你们好好儿去干吧!我这一向手头紧,先捐两万,等十月里,几个庄子上缴了租息来,我还捐。能够靠大家报效,把园子修了起来,何乐不为?太好了,太好了!”

听得这话,明善倒抽一口冷气,恭王的态度很明白,私人报效可以,公事上不必谈。看样子要想架弄到户部堂官头上,还得大费一番周折。

话不投机,无须多说,明善答应一声:“是!”又泛泛地敷衍了几句,败兴而归。

还有败兴的事,报效捐献的,寥寥无几,而且有御史上疏奏谏。陕西道御史沈淮,他那个奏折十分简略:

“窃思圆明园为我朝办公之所,原应及时修葺,以壮观瞻,惟目前西事未靖,南北旱潦时闻,似不宜加之兴作;皇上躬行节俭,必不为此不亟之务,为愚民无知,纷纷传说,诚恐有累圣德,为此披沥直陈,不胜冒昧惶悚之至。”

皇帝看了,拍案大怒。听从小李的建议,决定来个“下马威”,好教后继者畏惮却步。于是第二天召见军机,首先就向恭王问到沈淮的出身经历。

恭王跟沈淮很熟,因为他原是军机章京。军机章京都有本职,那怕升到三品的“大九卿”,照旧可在军机上当差,唯一的例外是考取了御史必须出军机,这也是尊重言官,不敢屈以笔札之役的一种表示。

于是恭王奏报了沈淮的履历,他的号叫东川,宁波人,道光二十九年的举人,由内阁中书考取军机章京,在咸丰十年入值。

说到这里,恭王急转直下地加了一句:“这沈淮是个忠臣。”

就这一句,戛然而止,听来格外令人注意,皇帝随即问道:“何以见得?”

“那年先帝秋狩热河,他因为不及扈从,感于君辱臣死之义,投井自尽,等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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