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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32 / 32)

丁宝桢执意不从。谈到后来,泰安县知县何毓福,越众出座,向上一跪说道:“大人,我有几句话,请鉴纳。”

“有话好说,不必如此,请起来!”

何毓福长跪不起,“大人,”他说,“照我的看法,安德海一定处死。到了该明正典刑的时候,却提不出人来,绑到刑场,这是莫大的憾事。”

这一层,丁宝桢不能不考虑,同样一死,逃脱了“显戮”,便是便宜安德海了。

“而且,可能有人不以大人此举为然,只是义正辞严,不得不依国法处置,如果大人不依律办,岂不是授人以柄,自取其咎。”何毓福又说:“大人,恕我言语质直!”

这一层,尤其说中了要害,都道他说得有理,但口头上不便明说,“不以此举为然”的人,自然是慈禧太后,正好抓住丁宝桢擅杀钦命要犯的错处,为安德海报仇,那不是太傻了吗?

“为此,务求大人鉴纳愚衷,请再等两天,看一看再说。”

“你是说等朝旨?”丁宝桢说,“不杀安德海,我无论如何不甘。”

“宫保必能如意。”居于末座,一个素以冷峭著称,为丁宝桢延入幕府的朱姓候补知县,慢条斯理地说道:“人在历城监狱,宫保要他三更死,不敢留人到五更。”

语气涉于谐谑不庄,却真正是一语道破!朝旨下达,安德海处死,自然最好,不然,擅杀钦命要犯是严谴,违旨擅杀一样也不过是严谴。而且在处分以外,还有个说法:“因为朝廷不杀,我才杀他。”否则,有人问一句:“是不是疑心朝廷会庇护此人,所以迫不及待地先动手?”这话会成为“诛心而论”,倘或言官参上一本,降旨“明白回奏”,还真无以自解。

“好!”丁宝桢亲手扶起何毓福,“诸公爱我,见教极是。

我不能不从公意,就让此獠延命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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