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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7 / 62)

遵旨办事的两位大员,放低声音,略略交谈了几句,仍旧由瑞常发言。

“鹤翁!”他很率直地问道:“外头流言甚盛,多说肃豫庭有东西寄存在尊处。此事关系甚巨,鹤翁不可自误。”

“何来此言?”陈孚恩使劲摇着头说,“我说绝无其事,二公或者不信,尽请查抄,如果见有为肃豫庭匿藏财产的踪迹,孚恩甘领严谴。”

话说到这样,不须再费辞了,“既如此,只好委屈鹤翁了!”

瑞常大喊一声:“来啊!请刑部吴老爷来!”

吴老爷是刑部的司官,随同来捉陈孚恩,当时走了上来,行过礼听候吩咐。

“你知道旨意吗?”瑞常问道。

“是。已听敝衙门堂官吩咐过了。”

“那好。你把人带走,了掉一桩差使。”

“是!”姓吴的屈一腿请了安,便待动手。

“慢着!”瑞常又说,“陈大人有罪无罪,尚待定拟,你可把差使弄清楚了。”

“弄得清楚,”姓吴的答道,“我们把陈大人请到刑部‘火房’暂住几天。”

“火房”不是监狱,待遇大不相同,陈孚恩一听这话,知道是瑞常帮了他的忙,随即作揖道谢,瑞常却不肯明居缓颊之功,避而不受。

于是在陈家内眷一片哭声中,刑部的官吏,用一辆骡车,把陈孚恩带走。其时陈家出入要道,都已严密把守,瑞常和麟魁,分别在大厅和书房坐镇,开始抄家,抄到半夜才完,除了肃顺的一些亲笔密札以外,看来陈孚恩匿藏肃顺财产的话,全属子虚。

到了第二天上午,大学士周祖培,派人把军机大臣文祥,刑部尚书赵光和绵森,请到内阁,定拟陈孚恩的罪名,这时陈孚恩拿问及抄家的上谕已经发佈了。因为查办党援的案子,陈孚恩、黄宗汉、刘琨等人,或者革职,或者永不叙用,已经作了结束,所以旧事重提,把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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