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找到一份适合她的工作已经很不简单了,最主要的是,这份工作工资竟然还不错。
起初,金承和胡丽两人是死活不同意的,甚至还找了金黍来游说她,可哪知金黍不但没向着他们俩,还反而帮着金秀儿来央他们。
见金黍都秉着支持的态度,金承和胡丽夫妻俩也只好应承了。
三天之后,金秀儿在市里租了套便宜的单身公寓。
说是单身公寓,其实也就是套房改造的,一间房,带个厨房和厕所,加起来都没超过二十平米。
金承是打心眼里疼金秀儿,又想着法子替她把家里唯一一台电驴车给她运了过来。
就这样,金秀儿正式开启了她的职业新生涯。
当然,她没想这样送一辈子的外卖。
她想把送外卖挣的钱,当做她创业的第一桶金,将来等钱攒得够多了,她会再做其他打算,例如去念书什么的,这一直就是她最向往的。
每一日,金秀儿骑着她的电驴车,穿着工作制服,穿梭高节奏的市中心里。
她本以为自己第一次走出村子,对于城市里这种高节奏的生活一定很难适应,可没想到,不过短短一周时间,她就适应得极好了,而且,好像天生的似的,她竟对这个城市的路况有一种出自于本能的熟悉感。
例如,哪条街道抄地图上的哪条小路走,会节省的时间更多些。
又比如,哪个点儿,哪条路上有可能会堵车。
还比如,有些店面地图上甚至都没标出来,可她一个刚出山的村姑娘竟能第一时间找出来。
要不是她爸妈说她从来没有出过山,她还真会以为自己失忆前就住这座城市里的。
直到这时候,金秀儿才格外肯定,自己是一个有着超强方位感的人,且记忆力超群。
这日,她又照常给人送单。
“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