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鄙夷,其中可能参杂着很多读者,眼神里充满了嫉妒羡慕恨。
“老板。”
轩哥选了一枚精致的戒指,道:“这个……”
“很抱歉。”身后传来声音:“首饰铺里的所有首饰,我全买下来了,你可以去下家看看。”
全买下来?这么壕?
轩哥转头看去,发现一名相貌英武的年轻人站在身后,旁边站着一名国色天香,服饰奇怪的女子。
“好漂亮。”
娇妹低声说了一句,并自惭形秽起来。
来者正是君常笑和花玫瑰,一个帅,一个美,顿时成为街道上的绝对焦点。
“啪!”
狗剩随手将一枚空间戒指丢在柜台上,表情淡然道:“里面有百万玄石,够不够买下所有首饰?”
老板先是诧异的拿来戒指,稍微用灵念探查,急忙抖着笑脸道:“够够够!”
“朋友!”
轩哥退后几步,抱拳道:“出手阔绰,让人敬佩!”
这是客套话,翻译成另一种,意思则是——哥,你泡妞真下血本啊,小弟我甘拜下风!
买下所有首饰后,君常笑转身离开。
路上,花玫瑰不解道:“你给我买那么多首饰干什么?”
“当然是戴了。”
君常笑道:“难道要拿来当药材种么?”
“……”
花玫瑰不语,心中甜蜜无比。
直接买下首饰铺所有首饰送给你,夫君很疼爱自己呀。
其实她没穿戴首饰的习惯,甚至于带上耳坠或项链还觉着不舒服,所以平日没什么珠玉宝石来点缀。
君常笑一开始没注意到,直至来到城主府,看到很多女性装束豪华,首饰佩戴满身,才意识到光有礼服不行,还得需要首饰来衬托气质。
大意,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