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凌雨诗帮忙,用牛皮缝制了一条武装带,外加两个枪套。把两支勃朗宁m1911放在枪套里面。外面再加上斗篷掩饰。
这样一来,程立平时便尽可以带着枪,大摇大摆地出入公众场合。再不怕会处处引人瞩目了。
在心理和身体两方面,都同时做好了随时出手的准备。程立迈开大步,向铁马牧场的大厅走去。片刻之间,他已经摸到了大厅墙根下。
听得更清楚了。种种声音透过墙壁,不住传入耳中。仔细分辨,其中有欢呼声、狂笑声、以及咒骂声、哭泣声、**声……
等等,哭泣和**?
程立愕然一怔。眉宇之间,已然带上了几分阴沉。
他 “看见了”。虽然彼此间还隔着一度墙壁,但作为劫者的程立,却已经“看见了”大厅里面的情况。如果要用一个词去形容的话,那么就只有“地狱”!
插在墙壁上熊熊燃烧的火把,把整座大厅照耀得亮如白昼。大厅里铺满了厚厚的地毡,一条条满面横肉,神态凶横的大汉,就在地毡上或坐、或站、或躺。
旁边地面上,到处都堆满了酒坛子。另外还架起火堆,在火堆上分别烤着好几头猪,十几口羊。猪肉羊肉都已经被烤得金黄,不时有大颗油脂滴落,发出滋滋声响。这些大汉们尽情喝酒吃肉。肉香酒香,满屋四溢。
大厅尽头,是一片比地面高了两尺的平台。平台之上,放着三张交椅。一张虎皮,一张豹皮,还有一张狼皮。
虎皮交椅上, 盘踞着一名满面络腮胡子的粗豪大汉。他腰里系着一尺宽的牛皮带,皮带上斜插着把银鞘乌柄的奇形弯刀,手里还端着酒杯。
酒杯在他手里,看来并不太大,但别的人即使用两只手,也未必能捧得住。
这大汉左右拿着酒杯,右手却搂着一名美貌少妇,不断上下其手。发出的哈哈大笑声,就宛如半天中打下的旱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