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虽然好,但太过繁华,久居能消磨人的意志。
所以历来大将都会去戍边,否则在富贵乡里磋磨几年,估摸着就废掉了。
“郡公有令,停手!”
种谔喘息着,抬头看了那边一眼,然后从一个交趾人的脖颈里拔出长刀,杵刀而立,“郡公为何出现在后面?”
没有沈安出现,今日他的麻烦大了。
来传令的军士说道:“你等出发之后,郡公就率领骑兵跟在后面,一路清扫……你等前脚才过,交趾人就从山林里钻了出来,在挖路……好大的坑,若非是郡公赶到,那个坑怕是会让大军停留半日。他们还准备在水源里下毒。”
“半日?”
种谔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半日敌军怕是会合围吧。好险!好险!”
到了现在他也算是了解了敌将的布置:先缠住他,随后应当还有伏兵,到时候一个夹击,他估摸着得丢下半数的骑兵遁逃。
他急匆匆的赶了过去,想提醒沈安前方应当又敌军的伏兵。可沈安正在布置,没他插话的余地。
“敌军有了准备,是想一网打尽我军的先锋,所以前方定然还有大军赶来,某已经派出了斥候,马上去接应他们。”
“在城中搜罗粮草,注意别给交趾人破坏了水源,这是要事,水源边上要有军士看守,但凡破坏的,杀了。”
“交趾战俘看押好,后续就让他们修路。”
众人领命,沈安回身,认真的道:“要想富,先修路,多养猪,多种树。”
“郡公此言大妙,下官以为当记录下来,让交趾人熟背。”
一个随军文官拍了沈安一记马屁。
“修路是头等大事,所以后续……种谔!”
沈安看着他,“收了你的杀心,好生多抓些俘虏。”
“遵命!”
桀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