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依旧塞进两边袋里去了。
那有子的听了这些话,不觉两泪交流,无言可答。后来无子的怜他老苦,时常请他吃些肥食,滋补颐养,才得尽其天年。
看官,照这桩事论起来,有家业分与儿子的,尚且不得他孝养之力,那白手传家、空囊授子的,一发不消说了。虽然如此,这还是入世不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话。
若照情理细看起来,贫穷之辈,囊无蓄贯,仓少余粮,做一日吃一日的人家,生出来的儿子,倒还有些孝意。为甚么原故,只因他无家可传,无业可受,那负米养亲,采菽供膳之事,是自小做惯的,也就习以为常,不自知其为孝,所以倒有暗合道理的去处。
偏是富贵人家儿子,吃惯用惯,却像田地金银是他前世带来的,不关父母之事,略分少些,就要怨恨,竟像刻剥了他己财一般。若稍稍为父母吃些辛苦,就道是尽瘁竭力,从来未有之孝了,那里晓得当初曾、闵、大舜,还比他辛苦几分。
所以人的孝心,大半丧于膏梁纨绔,不可把金银产业当做传家之宝,既为儿孙做马牛,还替他开个仇恨爷娘之衅。我如今说个争财背本之人,以为逆子贪夫之戒。
明朝万历年间,福建泉州府同安县有个百姓,叫做单龙溪,以经商为业。他不贩别的货物,单在本处收荔枝圆眼,到苏杭发卖。长子单金早丧,遗腹生下一孙,就叫做遗生。次子单玉,是中年所得,与遗生虽是叔侄,年相上下,却如兄弟一般。两个同学读书,不管生意之事。家中有个义男,叫做百顺,写得一笔好字,打得一手好算,龙溪见他聪明,时常带在身边服事,又相帮做生意。
百顺走过一两遭,就与老江湖一般惯熟。为人又信实,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所以行家店户,没有一个不抬举他。龙溪不在面前,一般与他同起同坐。又替他取个表德,叫做顺之。
做到后来,反厌龙溪古板,喜他活动。龙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