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银二百两,如藏匿家中为奴作婢而不送出者,或被人来告,或被吾访出,即以拐骗人口论罪,因事关闺阃,敝衙门不便行文,只得借重年翁。”臬司道:“卑职回衙即行文各州县访问,不致违误。”说罢,遂辞金公出院门去了,臬司回到衙门,便吩咐该管人做文书一道,发到各州县,细细访问。但不知水兰英果访着访不着,试看下回,便知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