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努书坊

繁体版 简体版
努努书坊 > 高层的死角 > 第十三章 貌似连续的登记卡号码

第十三章 貌似连续的登记卡号码(8 / 19)

客人白吃。

房间钥匙也是住宿客人的一种证明,但这是一间客房一把钥匙,两人房或三人房的住客有部分人外出时,就没有作为住宿客的证明,所以无论如何也需要发那种凭证。

住宿客人在领取钥匙、或在餐厅、酒吧饮食后离开结账时都要出示证明书。

“旅馆登记卡是客人订房时填写的吗?”

“原则上是那样。”

“你说原则上,就是说,还有例外吗?”

“有时代理人比客人本人先到,代理填写。”

“为什么要那么做?”

“是因为行李由司机或秘书先送来。这时放在寄放处还不如先订好房间,所以就由代理人填写,订好房间后将行李搬进房间里。”

“于是,本人实际还没有到达,但旅馆方面却已经订好房间了。”

“用行李看作是人已经到达。”

荒井刑警代替山田一边记录着要点,一边心想,桥本是本人的笔迹,而且即便是本人先到(上午7点左右),后到是绝不可能的(因为他去了台北),因此这个例外可以不考虑。

“那种时候,就将住宿证明书和钥匙交给代理人吗?”

“是的。”

“代理人以后能见到本人,将房间钥匙和住宿证明书交给本人是最好了。但是,遇不上本人时怎么办呢?”

山田问得切中要害。虽然年轻,但毕竟是本厅搜查一课提拔上来的,名不虚传。

住宿登记卡上桥本的亲笔之谜暂且不管,倘若有同案犯(或是代理人),假设用某种方法代替桥本办理订房手续之后,却不能碰到桥本,桥本实施杀人后从福冈回到旅馆(或许是第一次到旅馆)来时,倘若不知道自己的房间号码,又没有带住宿证明书,就无法进入房间。那么,进房间收拾行李后装作关在房间里工作了一整天后结账离开的招数就没法使用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