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遥遥看见了方直。
嘉兴并不是一个小地方,若说巧,这实在巧极了。
方直一袭青布长衫,与一年前沈胜衣见他的时候并无多大不同。
他今年不过三十出头,走起路来却像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儿。一手横在胸前,一手负在腰后,每踏出一步,距离都一样,就像是量度过才走的,那种稳重,远远超越他的年纪。
好像他这样走路的青年人相信并不多,所以沈胜衣一眼便将他认出来。
他正在横过长街,目不斜视,并没有发现沈胜衣,继续走自己的路。
沈胜衣并不奇怪,他清楚知道,这个人眸子长得庄正,走路也真的只往前望,除非有人跟他打招呼,否则绝少会左顾右盼。
他方待扬声招呼,方直已走进了一条小巷内,不由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也很清楚,这个天生做事不晓得转弯,绝少抄捷径,平日往那里,一定是往大路走的。
他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前去。
到他走到巷口的时候,方直已经差不多走到小巷子的尽头。那条巷子并不阔,左右都是人家的后门,高墙一道紧接着一道,阳光射不到,有些儿阴森。
这时候也接近黄昏了。
沈胜衣本来就有些奇怪,方直竟然会走进一条这样的巷子里,现在再看见方直走路的样子,不由就傻了眼。
方直两只手部已左右张开,左一扒右一划,耸肩缩胸,两只脚非独没有分寸,而且一时用脚跟,一时用脚尖,一跳跃的,走起来非常滑稽活像一只大猴子。
只有在非常得意,非常兴奋之下,一个人才会这样忘形,而好像方直这种人,即使乐极,相信也不会大着形迹。
沈胜衣认识方直以来,从未见过他这样走路。
到底是什么事情令他这样兴奋?
沈胜衣一个念头还未转过,方直转过巷子一个弯角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