惧怕痛,最痛的皮肉之痛已能抵受,何惧之有?
杀!野狗,你去死吧,我不怕痛,你,却怕死!
你不怕死,又何须挣扎?你怕死,便怕见我!
狗发突将野狗提出水面,对野狗发出了鬼魅恐怖痴笑。狗发要这头凶恶的野狗知悉,他比它更疯、更狂。
双手再压野狗向下,野狗继续狂噬乱抓,可惜,狗发已毫不畏痛,他要野狗死,野狗便必须死。
因此,野狗死了,浸死在大瓮红中。
狗发的意志力战胜了痛楚的感觉,野狗变成了死狗,狗发赢了一碟狗饭,又多得了一些掌声、一些笑声、一些呱呱大叫、一些惊叹……当然,狗发也多了一大堆纵横交错的疤痕留在双手上,一生都会跟著自己成长,记著这一回的“狗口饭”之战。
狗发从焦大嘴手里接过狗饭,焦大嘴为奖励好小子,特别即时“加料”,吐了一口浓痰在狗饭上,又再来一些鼻涕,当然少不了鼻屎一点点,才满意的转身走。
狗发在笑,因为“全香居”的客倌都在笑,捧腹狂笑。狗发好好的记在脑海,在十六岁的今天,这个店小二焦大嘴曾如此对待自己,有一天,必定要双倍奉还,必定!必定!
低下头的一群贫贱少年,好羡慕昂首阔步的狗发,他成功杀掉野狗,有饭吃啊,不必忍受肚饿,真好!
好多人在赞叹,包括一个黑影,一个在下巴长了长长白须、夫子模样的围观者,不停在心里佩服赞叹,从夫子的眼神,可见他是多么的欣赏狗发,多么的对他有好感。
人的际遇很奇怪,一些巧合、一个机缘,便改变终生。
长衫飘飞的夫子,轻抚著他下巴的长须,看著狗发的背后身影,微微浅笑,他在心内已决定,要对狗发好,要他从贫困中扭转过来,狗发,你的机会来了。
拿著一大包狗饭的狗发,急匆匆的奔回家里去,他的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