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酒化了三比塞塔六十生丁。柜台前有个素不相识的人要替我付酒钱,不过最后还是我自己付的。要给我付酒钱的这个人就请我喝一杯酒。他不让我买酒请还他,却说想从我的新酒袋里喝一口嗽嗽嘴。他把容量为六公升的大酒袋倒过来,双手一挤,酒就丝丝地喷进他的嗓子眼。
“好,”他说罢就把酒袋还给我。
在里屋,勃莱特和比尔坐在琵琶酒桶上,被跳舞的人团团围住。他们人人都把手臂搭在别人肩膀上,人人都在唱歌。迈克和几个没有穿外衣的人坐在桌子边吃一碗洋葱醋烟金枪鱼。他们都在喝酒,用面包片蹭着碗里的食油和醋汁。
“嗨,杰克。嗨!”迈克叫我。“过来。认识一下我这些朋友。我们正在来点小吃开胃哩。”
迈克把我给在座的人作了介绍。他们向迈克自报姓名并叫人给我拿一把叉来。
“别吃人家的东西,迈克,”勃莱特在酒桶那边喊道。
“我不想把你们的饭菜都吃光,”当有人给我递叉子的时候,我说。
“吃吧,”他说。“东西摆在这里干啥?”
我旋开大酒袋上喷嘴的盖子,依次递给在座的人。每人伸直胳膊,把酒袋倒过来喝一口。
在唱歌声中,我们听见门外经过的游行队伍吹奏的乐曲声。
“是不是游行队伍过来啦?”迈克问。
“没有的事,”有人说。“没啥。干了吧。把酒瓶举起来。”
“他们在哪儿找到你的?”我问迈克。
“有人带我来的,”迈克说。“他们说你们在这里。”
“科恩在哪儿?”
“他醉倒了,”勃莱特大声说。“有人把他安顿在什么地方了。”
“在哪儿?”
“我不知道。”
“我们怎么能知道,”比尔说。“他大概死了。”